欢迎访问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官网!
咨询服务热线
0991-4504788
当前位置 : 拍品展示

【租赁权拍卖】第九师163团经营地1030.87亩国有农用地经营1年租赁权即将拍卖...

详细说明



标的物信息



标的名称第九师163团经营地1030.87亩国有农用地经营租赁权

标的物现状位于第九师163团经营地1030.87亩(实际亩数以拍卖成交亩数及交接时实际测绘面积亩数为准),国有农用地经营租赁权,租赁期限:1年(当年种植农作物收获后租赁合同终止),实际亩数以交接时的测绘面积为准,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,详见下表:

土地用途:国有农业用地

租赁期限:1年(当年种植作物收获后租赁合同终止)。所有中标人员必须按照经营地中标面积、中标作物类型由163团按照种植计划确定种植经营,不得私自转包、转让、转卖、出租等,不得将种植粮食作物改变成种植经济作物。

拍卖时间:2024年9月30日10时至16时延时除外)公拍网-资产拍卖(https://zc.gpai.net)举行网络拍卖活动。
竞买报名、保证金办理: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-资产拍卖,进行实名注册、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,交纳竞买保证金,经审核通过后,方可取得竞买资格。
拍卖方式: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保留价即为起拍价,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,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。
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8999869881、0991-4504788
       联系地址: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







图片展示




特别提醒:
1、标的物起拍价、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。2、163团经营地总面积为1030.87亩(实际亩数以拍卖成交亩数及交接时实际测绘面积亩数为准),实际亩数以交接时的测绘面积为准。3、经营地为国有性质土地,期限为1年(当年种植农作物收获后租赁合同终止),实行一年一竞标,所有中标人员必须按照经营地中标面积、中标作物类型种植经营,不得私自转包、转让、转卖、出租等,更不得将种植粮食作物改变成种植经济作物。4、标的物成交后,买受人需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,按照标的物成交价的0.15%收取(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),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(人民币:壹拾万元整);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,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,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(自2024年1月1日执行,详见https://zc.gpai.net/zc/help?id=157)。      
      经营地租赁权面积均由委托人提供, 以上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,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,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