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官网!
咨询服务热线
0991-4504788
当前位置 : 新闻资讯

【拍卖公告】便宜捡漏!阿勒泰市繁华地段多处房产租赁权,即将分别拍卖......

* 来源 : 公拍网 * 作者 : XTD * 发表时间 : 2024-05-24 * 浏览 : 105

拍 卖 信 息



标的物信息:阿勒泰市文化路、金山路、团结路及解放路多处房产租赁权,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,详见下表:
     
标的物现状:标的物均无产权证,原租赁合同已全部到期,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使用权(不含水、电、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),按现状进行拍卖(不含装饰装修及动产)。
拍卖时间:2024年6月3日12时至6月3日17时延时除外)公拍网-资产拍卖(https://zc.gpai.net)举行网络拍卖活动。
竞买报名、保证金办理: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-资产拍卖,进行实名注册、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,交纳竞买保证金,经审核通过后,方可取得竞买资格。
拍卖方式: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保留价即为起拍价,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,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。
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7699413135、0991-4504788
       联系地址: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



标的物详情介绍

标的物一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文化路3号区93栋2层3年租赁权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177.12㎡,租赁年限:3年,年租金:59850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处于空置状态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59850元/年保证金:20000元,增价幅度:10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
标的物二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金山路2道巷-3道巷中间9号(地下室)9-009房产3年租赁权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138.39㎡,租赁期限:3年,年租金:36052.5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处于空置状态;出租场所:不得经营餐饮项目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36052.5/年保证金:15000元,增价幅度:10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标的物三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金山路2道巷-3道巷中间9号(地下室)9-010房产3年租赁权(现温馨部落酒吧)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417.99㎡,租赁期限:3年,年租金:108157.5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为温馨部落酒吧使用,正常经营中;出租场所:不得经营餐饮项目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108157.5元/年,保证金:50000元,增价幅度:10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
标的物四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团结路10区康正3栋(顶层6楼)房产3年租赁权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88.91㎡,租赁期限:3年,年租金:10260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处于空置状态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10260元/年保证金:5000元,增价幅度:5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
标的物五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解放路1号区63-1栋4号库房1间3年租赁权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91.81㎡,租赁期限:3年;年租金:38000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处于空置状态;出租场所:不能经营与车辆相关的任何业务及餐饮业务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38000元/年保证金:15000元,增价幅度:10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
标的物六

拍卖标的物:阿勒泰市解放路1区(街)133栋(号)2层6室3年租赁权,无产证,建筑面积约:17.34㎡,租赁期限:3年;年租金:7000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支付,目前处于空置状态。

拍卖价格:

起拍价:7000元/年保证金:3500元,增价幅度:500元及其整倍数。


特别提醒:     
1、标的物起拍价、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,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,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,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,以实际现状为准,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
2、标的物原租赁合同均已全部到期,出租场所:2号、3号标的物禁止经营餐饮,5号标的物禁止经营与车辆相关的任何业务及餐饮业务。水、电、暖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(即买受人)单独缴纳。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,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。
3、营业项目或方式须经委托人审核批准,不得变更营业项目及方式,变更或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需经委托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约。
4、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,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,房屋的装修图纸方案,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,所需费用承租人自理,租赁期满后,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。
5、承租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、卫生(门前实行三包)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毒、清雪及维持秩序等工作,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。经营场所的电力、消防、给排水、安防监控等改造,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承租人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。
6、标的物均无产权证,成交后需办理的《营业执照》等,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,并在办妥以上相关证照后,到出租人处备案方可经营。承租期间的房屋维护、维修由承租人自行处理,费用自理。
7、承租人经营期间,如出现意外事故,给出租人声誉、固定资产或健康造成损害的,理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害责任,承租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。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,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。
8、标的物成交后,买受人需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,按照标的物成交价的0.15%收取,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(人民币:壹拾万元整);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,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,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(自2024年1月1日执行,详见https://zc.gpai.net/zc/help?id=157)。
    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房产租赁权面积及数据由委托人提供,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