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拍卖公告】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综合服务楼1层快递店2年租赁使用权
拍 卖 公 告
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13时至2025年5月9日13时止(延时除外)在公拍网-资产拍卖(https://zc.gpai.net)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物: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综合服务楼1层快递店2年租赁使用权,面积:14.8㎡,砖混结构,建成时间:2015年,租赁用途:商业,总层数:3层,所在层:1层,租赁期限:2年,年可经营期:240天,日租金:2.7元/㎡,年租金:9600元,租金支付方式:按年一次性支付,无免租期,当前租期至2025年7月31日,目前正常经营中。
评估价:9600元/年;起拍价:9600元/年;竞买保证金:2000元;增价幅度:500元及其整倍数。
标的物信息摘自天兴新评报字〔2024〕第147号资产评估报告,仅供参考,如与现状不符,以实地勘察及交接时现状为准。
二、标的物预展时间、地点: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。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,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(节假日休息)。
三、特别提醒:
1、此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、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,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,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,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,以实际现状为准,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
2、本次拍卖房屋租赁使用权(不包括装饰装修、可移动家具、电器等室内的动产,不含物业管理费、水、电、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)。
3、经营项目及方式:竞买人(仅限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经营者),须提供经营快递业务(快递经营许可证)的相关资质材料,并经委托人(出租人)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竞买手续。承租人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及方式,不得超范围和改变经营范围,确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及方式,须报经出租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约。
4、经营范围及要求:国内快递相关服务,除开设快递室以外不作其他用途,按照出租人规定经营,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原有结构,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。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出租人要求的国内快递价格明细表经营,价格明细表详见附件。
5、标的物成交后,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,按照标的物2年租赁权总成交价的0.15%收取(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),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(人民币:壹拾万元整);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,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,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(自2024年1月1日执行,详见https://zc.gpai.net/zc/help?id=157)。
6、标的物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(年租金)及履约保证金,3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佣金。
四、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,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,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,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竞价成功7日内,买受人须付清年租金、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,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。
五、竞买报名、保证金办理:有意竞买者(仅限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经营者),竞买人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,按照标的物提供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材料后,登录公拍网-资产拍卖,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,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,方可取得竞买资格。
六、拍卖方式: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保留价等于起拍价,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,方可成交。
七、延时出价: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。在拍卖活动结束前,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,将自动延迟5分钟。
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《竞买协议》。
联系电话:18999125507、0991-4504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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